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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郑秀妍千万债务案再开庭,前公司曝其私接商演,韩星在内地捞金合规吗?

    11�日,#郑秀妍欠债千万#的词条突然空降热搜,将这位曾凭《浪𸈣》在内地翻红的韩裔艺人再次推向舆论风口。据杭州某公司提交的法院公告显示,其与郑秀妍关联企业的合同纠纷已进入二次庭审阶段,原告方要求退�万预付款并支�万违约金,理由是“艺人收取费用后未履行演出义务”。而更引发争议的是,有自称前经纪公司员工的匿名爆料称,郑秀妍团队�-2024年间存在“绕过合作方私接商演”的行为,涉及金额�万元。 面对指控,郑秀妍工作室当天傍晚发布律师声明,强调“所有合作均符合合同约定”,并直指爆料为“有组织的恶意抹黑”。其韩国经纪公司Coridel随后补充说明:郑秀妍仅是“连带被告”,涉事的福建溪合森林文化公司早已�年底终止合作,“案件本质是企业间的商业纠纷,与艺人个人无关”。但这份回应却被网友指出刻意回避核心问题——声明中既未否�万款项的存在,也未解释为何会被列为共同被告,反而用“网络谣言”“名誉侵权”等定性表述转移焦点。 事实上,这已不是郑秀妍首次陷入类似争议。2021年她首次计划进军内地市场时,就曾被曝出“拖欠前公司分成款”,当时传言甚至夸张到“被限制入境”。而梳理时间线不难发现,这些负面新闻的爆发节点都颇为微妙:2022年《浪姐》成团夜前夕、2023年个人巡演启动时、2024年高奢代言官宣前……每次都精准卡在她事业上升的关键期。有业内人士透露,外籍艺人在内地的经纪合作通常涉及多层代理,合同条款中“排他性合作”“演出分成”等细则若约定不清,极易引发后续纠纷。以郑秀妍为例,�年巡演票房񘜳.2亿元,但据知情者称,她实际到手收入不足三成,“大部分利润被中间方抽成”。 更深层的矛盾在于外籍艺人在内地的合规性问题。根据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》,外国艺人来华演出需由中方经纪机构向文旅部门申请《批准文件》,且演出收入需通过国内银行结算并依法纳税。但现实中,不少艺人通过“品牌活动”“商业站台”等名义规避审批,甚至直接与主办方私下交易。某演出行业律师指出:“像郑秀妍这样频繁在内地活动的外籍艺人,若每次商演都单独报批,流程至少需�个工作日,这显然与市场对‘时效性’的需求存在冲突。”这种监管与市场的博弈,使得“合规”二字成为悬在外籍艺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 值得玩味的是,郑秀妍的商业价值似乎并未受负面新闻影响。截至发稿,其待播综艺《爱乐之都》仍将其列为首发嘉宾,某奢侈品牌也未取消原�月的线下活动。这种“争议与流量齐飞”的现象,恰恰折射出当下娱乐圈的生存法则:在注意力经济时代,“黑红”有时比“纯白”更具商业价值。只是当法律纠纷与舆论战反复上演,最终消耗的或许是整个外籍艺人在内地市场的信任基础。毕竟观众可以容忍舞台上的人设,但绝不会原谅突破法律底线的捞金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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